一個賣糖果的直播間,主播被“埋”在糖果堆里,只露出上半身,一邊打包糖果一邊和觀眾互動。看著這堆積如山的糖果,就好像來到了糖果屋。有好奇的網友說想看看全景,結果立馬就被主播踢出了直播間。
另一個直播間,一人坐在流水線旁邊組裝產品,其他人穿著工作服有模有樣地給這個人“打配合”。有網友在評論區問能否觀看工廠實景,很快就被禁言。
《法治日報》記者近日調查發現,分享在短視頻平臺、電商平臺和社交平臺上,有不少直播間打著“工廠直發”“工廠實景直播”等口號進行帶貨,其使用的套路如出一轍——端坐在商品堆中的出鏡主播、源源不斷傳送商品的傳送帶,給觀眾營造出一種身處工廠的景象。從零食到日用品再到兒童玩具,這些“工廠直播間”涉獵廣泛,不少商品銷量驚人。然而,其中不少直播間實際上是被精心搭建而成,其背景可能只是靜態圖片或循環播放的錄播視頻,抑或用綠幕摳圖等技術合成的虛擬場景。
受訪專家認為,一些直播間利用“工廠直發”“源頭發貨”等標語,抓住消費者對性價比的追求引導下單,此舉或涉嫌虛假宣傳,侵犯消費者知情權、選擇權、公平交易權等。相關平臺應強化技術手段以精準識別、有效應對AI合成但未明確標注的虛擬背景,同時完善信用積分管理體系,明確將未遵循誠信原則、故意使用AI合成內容誤導消費者的直播間列入信用積分黑名單,并根據情節輕重實施相應的信用懲處措施,如限制其賬號功能、降低信用評級乃至永久封禁等。
主播宣稱工廠直發
觀眾求實景被拉黑
記者在某短視頻平臺上隨機選取了20個宣稱“工廠直發”的直播間,發現這些直播間采用了相似的話術和布景,卻難以提供真實的工廠場景。一旦觀眾要求其展示真實的工廠場景,他們直接避而不談或迅速轉移話題。
在某品牌折扣男裝直播間,一名主播反復強調:“沒有中間商賺差價,價格劃算,品質保障。”當記者以顧客身份在彈幕中詢問“是工廠直發嗎”,該主播回應道:“我們家專供各大商場,做男裝已經40交流年了,價格特別給力。”記者進一步要求展示工廠實景時,主播沒有回應,客服則以文字回復:“款式太多,沒法展示,每款都有實拍圖,喜歡就拍下。”
另一個名為“工廠直發”的直播間則采用了循環播放切肉機切片的動態影像。主播聲稱這是“河北工廠直發的切片機”,當記者咨詢如何證明是工廠直發時,主播沉默了一下,隨后跳過該問題,繼續回答其他彈幕疑問。
類似的情形也出現在“××百貨”直播間。該直播間背景為家具商品的動態圖片,主播只露出下半身,畫面呈現明顯的摳圖效果。當記者詢問是否可以展示真實工廠場景時,主播沒有正面回應,只是反復保證,“每一件都是實拍,所見即所得”。
在一個售賣東阿阿膠的直播間,主播同樣標榜“工廠直發”。直播間內,一名男士穿著藍色防菌服展示阿膠禮盒,旁邊有3名同樣穿著藍色防菌服的女士,近景是工人雙手切割阿膠的特寫鏡頭。當記者在評論區詢問能否拍攝工廠實況時,主播未作回應,而是直接將記者拉黑,屏幕中央彈出“您目前已被禁言”的提示。
在一個香腸帶貨直播間,一名主播坐在鏡頭前講解,其背后的白色背景墻上貼著一張A4紙,上面寫著“工廠直賣”。主播稱自己正在工廠進行直播,環境不太好。當記者詢問能否拍下工廠車間時,對方以正在直播、不方便為由拒絕。
有業內人士告訴記共享會議室者,這些直播間的背景很有可能是假的,用戶在屏幕上看到的工廠流水線,實際上是臨時搭建的“偽流水線”,看似繁忙實則是同一批商品來回倒騰,“你以為是工廠直播現場,實際上只是對方精心搭建的‘虛擬工廠’”。
“這些直播間的目標受眾是辨別能力較低的人群,比如老年人,其接收的信息渠道比較狹窄,很難分辨直播間真偽,一聽到‘工廠直發’或‘源頭工廠發貨’等,就以為性價比很高,迅速下單。”在某直播技術公司工作的岑林(化名)說。
綠幕摳像或AI合成
即可打造虛擬工廠
怎么搭建流水線?“虛擬工廠”如何打造?
記者在某社交平臺以“工廠直發直播帶貨”為關鍵詞搜索,發現有用戶發布視頻攻略,稱“教學在家里就可以搭建工廠帶貨的場景”。記者以主播新人的身份聯系對方,并向其展示多張采用虛擬背景直播的截圖,詢問能否提供類似培訓。對方回復稱:“我們提供這種打造場景的軟件。開播時只需在大白墻上掛一塊綠幕,就能用軟件生成逼真的工廠或倉庫背景,非常省錢。”
他還建議:“如果新人一開始不適合做帶貨,就可以從搭建直播場景或拍視頻切入,這個賽道也很賺錢。只要賬號粉絲數足夠,商家就會主動找上門,接單帶貨也會變得輕松。”
其介紹,某平臺帶貨主要有兩種模式,一種是廠家自營,如果主播擁有貨源和工廠,可在平臺上開店,直接銷售產品并負責售后;另一種是櫥窗代賣,沒有工廠的主播通過櫥窗代銷別人的產品,只需直播推廣,商家負責發貨和售后,主播按銷量提成。只要粉絲數超過1000,就可以開通達人帶貨權限。很多新人就是從這種代賣模式開始的。
經深入調查,記者發現,搭建一個所謂的“工廠直播間”并不復雜,主要有兩種方式:其一,借助傳送帶等道具巧妙偽裝,營造出虛假的生產流水線運作場景;其二,通過綠幕摳像、AI合成等高科技視覺特效技術,構造直播畫面中的環境背景。
記者在某電商平臺輸入“直播間傳送帶展示臺”“流水線直播”等關鍵詞,發現有不少專門銷售直播間專用傳送帶產品的商家。這些商家聲稱,他們可根據客戶的商品特性進行個性化的尺寸定制,以滿足不同直播間的需求;在價格方面,這些傳送帶大多在幾百元至數千元不等。
記者咨詢某商家如何購買傳送帶,對方在了解帶貨商品種類后迅速提供了相應的方案:“如果用于零食直播,則可以訂購1.5米長、帶寬30厘米的尺寸,單臺板1500元,雙臺板1600元。”
還有部分商家向記者分享了直播間傳送帶展示效果的實拍視頻。視頻顯示,客戶可以采用雙面膠將待展示的商品牢牢固定在傳送帶上,當傳送帶啟動后,商品便會在短距離內循環展示,從而給消費者營造出一種商品源源不斷、持續產出的虛假場景。在一個小房間里面就能實現“工廠直播”,看似在工廠流水線上直播,實則傳送帶只有一小節,旁邊可以放補光燈調節亮度,模擬更為真實的工廠流水線場景。
一名商家介紹,其直播間傳送帶是“帶貨神器”,加裝的是直播間專用電機,與工業電機不一樣,主打靜音,運轉時只有正常風聲,能給直播間提供一個舒適的環境。
此外,記者在社交平臺檢索發現,有些賬號打著“AI直播教學方案”“綠幕教學”的標簽,宣稱可以幫助打造直播場景。
記者聯系到一家做技術軟件解決方案的工作室。其負責人張先生介紹,工作室有三套系統,第一種是如果客戶有錄播經驗,建議用3D語音訓練器系統,畫面處理起來不難,在工作人員指導下可以解決;第二種是如果客戶沒有錄播經驗,建議使用基礎版硬改模式方案,此方案適合新手,簡單易學性價比最高;第三種是如果客戶的畫面需要有人像露臉還需要對口型,建議用3D視頻訓練器,上面有超級數字人功能。
“軟件應用于無人、半無人、真人直播,以上三套系統可根據個人情況和需求選擇單獨或搭配使用。三套系統單獨購買都在3500元左右,一次購買后不限時使用,兩個軟件搭配購買可再優惠幾百元。”張先生說。
當記者詢問能否在辦公室直播模擬工廠流水線場景時,張先生建議用基礎版解決畫面,并聲稱使用其公司生產的軟件可以做到“一次錄制,無限生成”“視頻隨機位移+放縮”“完美規避平臺抽幀匹配”“畫面毫無違和感”。
直播套路防不勝防
誘導購買涉嫌欺詐
在記者調查的20個宣稱“工廠直發”的直播間,主播普遍使用“沒有中間商賺差價”等話術。對于這類直播的核心邏輯,岑林分析道:“消費者只能看到主播展示的一面,無法驗證直播背景的真實性。有了這些場景和話術的包裝,物美價廉就顯得更為合理,因為視覺上就像直接從工廠發貨。”
“消費者看到‘工廠直發’‘沒有中間商’這種描述時,也容易產生信任感。”岑林說。
有業內人士介紹,從開播留人、促成交易到催單下單,各個環節都有特定的語言模板。這些套路不只是吸引人停留觀看,還能一步步推動成交。此外,平臺對工廠場景的審核相對寬松,使得此類直播間大量存在,一旦流量達到一定規模,主播就可以通過帶貨傭金輕松獲利。
“越是貼近生產流程的直播間場景,越容易獲得用戶的信任、激發用戶的購買欲,采用生產車間或工廠、果園、鄉間等場景,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。這正是部分直播間另辟蹊徑,假裝生產廠家在車間賣貨的原因瑜伽場地。”上述業內人士說。
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尹旭看來,以“工廠直發”“工廠實景直播”為噱頭的虛假直播行為,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、選擇權、公平交易權,并涉及虛假宣傳等問題。
黃尹旭分析,如果直播間搭建虛擬場景的目的是向消費者展示商品的真實情況,且所展示的內容與商品實際情況相符,那么這種展示方式并不構成虛假宣傳。但如果搭建虛擬場景是為了掩蓋商品的真實情況,或者故意夸大、美化商品,以誤導消費者,那么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虛假宣傳。
“直播間搭建場景所傳達的信息往往能夠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決策,如果這些信息是虛假的,或者與實際情況存在顯著差異,那么消費者的購買決策就可能基于錯誤的信息,導致權益受損。”黃尹旭說,直播間此舉或構成欺詐,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,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。
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也指出,在消費者的傳統認知里,一個繁忙而有序的工廠直播畫面,往往意味著該品牌在生產管理上的嚴謹與高效,容易令人將其與商品的高品質、優惠價格掛鉤。搭建或生成虛假的工廠場景的直播間便有可能涉及虛假宣傳問題。商家可能通過技術手段對場景進行篡改或美化,使消費者難辨真偽,從而在誤導下做出購買決定。
“這種情況下的虛假宣傳不僅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,更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不利于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的營造。”鄭寧說。
虛擬場景須作標識
完善信用積分管理
記者注意到,除了搭建虛擬場景這一行為涉嫌虛假宣傳外,還有不少消費者反映自己買回來的玩具、紙巾、零食等,無論分量還是質量都不如直播間展示的那般,明顯貨不對板。
“平臺有責任對直播間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。一方面,應加強對此類直播間的監管,為消費者構建更加順暢、友好的售后服務體系與高效的退款流程,捍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”黃尹旭說。
他指出,根據《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》和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,使用深度合成技術或人工智能技術完成的作品,如果可能導致公眾混淆或者誤認,應當進行顯時租場地著標識。直播間在使用AI技術合成例如工廠車間等虛擬場景時,應確保所傳達的信息真實、準確,并主動進行標識,避免誤導消費者。
針對當前網絡直播帶貨中存在的虛假宣傳等不規范現象,今年7月1日起生效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》特別強調了直播帶貨的透明度要求,明確規定主播必須清晰地向消費者說明“誰在帶貨”以及“帶誰的貨”。
黃尹旭分析,具體來看分為四點:直播帶貨必須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說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;直播如果違法,平臺、直播間和主播“人人有責”;直播平臺有義務幫助消費者維權;違規直播將面臨警告、沒收違法所得、罰款、停業整頓、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。
“平臺應遵循上述條例規定,利用先進技術手段,如圖像識別、人工智能等,對直播間的畫面進行實時監測小樹屋和分析。如果發現直播間存在虛假宣傳、誤導消費者等行為,平臺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干預。”黃尹旭認為,平臺有必要提醒消費者,履行好告知義務,同時制定明確的規則和標準,要求直播間在使用AI生成或深度合成技術時,必須進行明確標記。同時,平臺應建立相應的監管機制,對違規直播間進行處罰和整改。
“平臺應建立健全規章制度,形成信用積分管理體系,明確將未遵循誠信原則、故意使用誤導消費者的AI合成內容的直播間列入信用積分黑名單,并根據情節輕重實施相應的信用懲處措施,如限制其賬號功能、降低信用評級乃至永久封禁等,為構建一個更加公平、透明、可信的網絡環境奠定堅實基礎。此舉不僅能夠有效震懾潛在的違法違規行為,還能激勵廣大用戶自覺遵守規則,共同維護網絡空間的良好秩序。”鄭寧說。(記者 趙麗 見習記者 馬子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