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昌華:編事記愧–文史找九宮格私密空間–中國作家網

白云蒼狗。躋身編席40年,曾為諸多先哲師友編纂出書了不少本書,作者年夜多已為前人,而我也成“靠南墻,曬太陽”的八十老翁了。這一切,俯仰之間已為痕跡。追想編纂生活,雖不乏風和日麗、書噴鼻人和之果,亦有敗走麥城、愧對師友的無法。本日憶及,仍汗顏不已。

找事在天

上世紀90年月初,應某出書社之請,為其編選《中國近古代名人手跡》,蒙馮其庸師長教師俯允當參謀,審唸書稿并慨然賜序;趙樸初、朱屺瞻二老揮毫題耑;劉海粟、蘇步青、季羨林、蕭乾、張岱年、吳冠中、華君武和黃苗子等一批時賢不惜賜墨。

我上躥下跳,繁忙二年,書稿已出校樣。孰料天不時,出書社主將換帥,繼任者感到該書要虧本,幡然毀約。一腔血汗付諸東流也罷,只是我無顏面臨江東長者,不得不致書各先輩哀求寬宥。感恩師長教師們的年夜度,年夜手一揮,云:“風云幻化是常事,不出就算了。”安然畫上了句號。彈指三十年已過,愧疚之情揮之不往也。

殃及池魚

池魚者,馮驥才也。

我愛好“多事”,多事即有事;本身遭難也罷,還殃及池魚。

某年我到武漢出差,返寧時在武漢船埠書攤上,看見一本《中國攝影四十年》畫冊,隨手一翻,看見內有《獻忠心》等老照片。個人工作敏感告知我,此類照片放在我正編纂的《100小我的十年》中作插圖再貼切不外。那年代我對攝影照片的版權沒有興趣識,也聯絡接觸不上作者,便坐地自劃將有看護片用在書上。出版后,圖片作者李振盛師長教師一紙訴狀,將出書社與馮驥才告上法庭。白紙黑字俱在,出書社侵權是鐵板釘釘。被告把書之作者馮驥才也一并綁架,就有點莫名其妙了。由于我的過掉把馮驥才卷進案中,累得馮驥才接訴狀、寫辯論、請lawyer ,還得往敷衍小報記者的騷擾和某些人的蓄意中傷,身心疲乏。掉火帶鄰人,罪惡,罪惡。

所幸南京市中院明判:出書社侵權,賠還償付并報歉;馮驥才與此案有關。被告不服,上訴至江蘇交流省高院,高院保持原判。昭示:“馮驥才作為文字作者,對出書社若何應用插圖,能否符合法規應用,沒有法定的審核任務,故不組成對李振盛著作權的損害。”一場號稱“新中國照片侵權第一案”就此閉幕。后,南京《周末》采訪馮驥才,他靈通,以順口溜化為一笑:“本是無中有,畢竟有成無。勝者不糊涂,敗者自明白。庭內有真知,法外無利益。跳過絆馬索,挺舉走江湖。”了案后,我上津門向馮驥才賠罪,他比劃本身的身子風趣地說:“三年訴訟,你幫我減肥,瘦了一圈。”

這場殃及池魚的訴訟,并沒有影響馮驥才與我的情感,后來出書社為他出了十卷本“名篇小文庫”,我們的友情一向延續至今。

惹是生非

慕“茅獎”得主霍達年夜名,我經由過程友人援手,組到她的長篇小說《未穿的紅嫁衣》。那是一部較早反應我國南邊某城市改造的長篇小說。霍達把這厚重的新長篇給我,算是“賞光”。可我有負厚看,校訂細緻,錯別字超標,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呈現了“古怪”的過錯。

該書是以南邊某市為佈景,書中常呈現南邊方言“冇”(讀mao),即“沒有”的意思。在校讀付印樣時,我明白記得“冇”字是對的,可出版時,“冇”竟釀成了“有”。我非常恐懼,找到淮陰承印廠,質檢科胡科長查明,本來是改版徒弟幫了倒忙。那是鉛印時期,那位改版徒弟沒有讀高低文,也不認得“冇”字,他自認為是“有”字,感到能夠是鉛字磨損,磨失落了里面的兩橫,遂擅將“冇”十足換成“有”。這一改,字義全反了,而有些句子政治顏色很濃,如上綱上線就是“反反動”了。胡科長告知我,廠里處分了那幫倒忙的徒弟,扣了他半年獎金。

發明題目后,我立馬給霍達連寫兩封信,自責、闡明原委,并慎重報歉。時霍達在噴鼻港寫《補天裂》。信是其愛人王為政代復的,鄉賢為政也是我友,他宅心仁厚反撫慰我,說事既已產生,重版時更正即可,不用過火苛責本身,并風趣地說這一弄巧成拙,真是“惹是生非”。

拆梁換柱

我與董橋瞭解也屬偶爾。1998年我在噴鼻港《至公報》發了一篇《百歲人瑞蘇雪林》,不料被董橋看到。他寫了篇《蘇雪林是誰?》相照應,回想他在臺南勝利年夜學唸書時與蘇雪林的來往。《至公報》編纂溫海師長教師將此簡報寄我,使我發生交友董橋的欲看,遂成文友,其目標是想出他的書。我致函董橋表述心跡,董橋婉謝,說已有三聯等出了,他不想把書出得過多過濫。直至2004年我即將退休,向他表現欲為他出本書,作為編纂生活的收官之作。董橋礙于體面,遂請胡洪俠師長教師選編了《舊時月色》,成全了我。

《舊時月色》送審,由于噴鼻港與邊疆文明佈景分歧,被主審者刪往七篇。我語董橋。董復信云:“《舊時月色》篇目看了,都沒題目,我只需求要刪的最好全篇刪往不消,萬萬不要刪文中的字句而若無其事的照登文章,這點煩你代我留意。”我說“當遵命”。

然在操縱時,有兩篇文章我其實太愛好,不忍舍往。只是文中某個字句比擬“刺目”,于是我拆梁換柱,“剜”往那兩處“刺目”的字句,稍作修飾抹平。忘了許諾“遵命”,“若無其事的照登文章”了,我竊思董橋盡不會逐一照原稿比對的,董橋能夠至今也不了解我玩了“拆梁換柱”的花招,但這件事在我心中是個“結”,如鯁在喉,仍是說出為快。常常想起本身對伴侶背約,不覺愧意陡生。借此對董橋兄說聲:“對不起。”

負“金”賠罪

是負“金”而非“荊”,1對1教學說白了是我代表出書社反璧劉恒應得的版稅并向其賠罪。在編纂生活中,這是一件令我今生最痛心的一件事。

我與劉恒過從不是良多,但我倆互敬互重淵源頗深。某年,我社擬出書《八月叢書》,我請劉恒支撐,他一口慨諾。那時出書社承諾為進選的每位作者出一部長篇和一部短篇小說集,現實上有些作者一向未給長篇。劉恒是刻薄人,在短篇集《連環套》出書后,頓時把新作長篇《蒼河白日夢》給我。殊不知那時有多家名望年夜實力雄厚的出書社競爭這部長篇,劉恒逐一拒絕。劉恒是一諾令嬡的正人,保持交由我社出書。

書出書后,銷路不錯。可是我社年夜老板不知作何想,加印居然欠亨知我這個責編。劉恒當然更不知。數月后的某日,劉恒夫人在書店偶爾見到二版書。劉恒信云:“前幾天上街,偶爾看見《蒼河白日夢》第二版,心中極為不悅。出版前的情形兄或許記取,當十幾家出書社均強索此稿,且有一家愿付數萬元之酬,我曾將此情形告知你,闡明我想就高不就低的意思。你還記得你為索稿說的話嗎?總之我以友誼為重,其所掉你不該該不清楚。”(1994年12月13日信)

劉恒寬厚,雖與社(非我)里反目,然不出惡聲。信中他還囑我問候年夜老板。他風趣,信末又云:“作者是馬,出書社是賽馬場。割馬肉,哪怕只要一絲,也委實受不住!明天將來方長,煎交流之何急呀!”看到這里,我如五雷轟頂。心如刀絞,的確如割我的肉。我立馬紅著臉找老板年夜干了一場。疾呼:“堂堂的國度出書社,怎么能干出這般偷雞摸狗的勾當,這讓我以后怎么見人?”我請求出書社向劉恒報歉并抵償。白紙黑字俱在,老板自知理虧表現批准。所謂抵償,只不外是補點應得的版稅罷了。記得那時還沒有劃賬一說,越日,我攜款進京,坐臥展,我怕錢被竊,把錢裝在鋁皮飯盒里,早晨睡覺枕在頭下。劉恒太刻薄了,熱忱留飯,還將他新出的“文集”簽贈于我。當我闡明原委表現歉意時,他直搖手:“不說了,不說了。”

愧對劉恒,共享會議室我的好兄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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