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日報:終於查出個包養情婦的“贓官”?

2012年03月12日14:55起源:《廣州日報》 陳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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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竟是鄭副局長身處副職,沒機遇貪呢,仍是確切清正廉明?如真的清正廉明,又若何會包養情婦?

2月27日,一名男子在浙江溫州永嘉東甌年夜橋上要跳江,並撒下“乞助書”,稱永嘉紀檢部分一位鄭姓副局長致其pregnant後“耍惡棍”。今朝該鄭姓副局長已被復職,經初步伐查,未發明其存在經濟題目。(3月2日國民網)

“十個貪官九個色”,現在出瞭個破例,查出個包養情婦的“贓官”,這實屬不易,也要回功於情婦反叛,假如不是情婦小月扮演“跳橋秀”,誰會發明鄭副局長是個沒有經濟題目的“贓官”? 其一,鄭副局長的“贓官”之名,有組織證實,“未發明其存在經濟題目。”其二,情婦小月pregnant向其索要7萬元的“手術費、精力喪失費和身材喪失費”,鄭姓副局長不只不肯拿這筆錢,並且宣稱是情婦訛詐他。囊中羞怯,能否也證實其“清廉”?

近年來,情婦反叛,貪官落馬,不足為奇,但情婦反叛反出個囊中羞怯的“贓官”來,倒未幾見。陜西省原政協副主席龐傢鈺被本身最信賴的情婦構成的宏大“情婦起訴團”“扳倒”,安徽省宣城市原市委副書記楊楓遭“首席情婦”“反戈一擊”而落馬。

與那些揮霍無度的貪官們比擬,鄭副局長可謂“贓官”瞭。不外,鄭副局長的“清廉”又讓人迷惑,畢竟是其身處副職,沒無機會貪呢,仍是確切清正廉明?假如真的清正廉明,又若何會包養情婦?這些題目,仍是由本地紀檢、查察部分查清為好,別忙著下“未發明其存在經濟題目”的結論。

義務編纂:謝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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